庄浪县院建立介入沟通机制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28.03.2016  16:16

      近日,庄浪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探索建立了介入沟通机制加强捕后侦诉衔接,破解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不高的难题,提升了公诉案件质量和效率。
      近年来,受逮捕率考评的影响公安机关普遍不重视捕后侦查工作,往往案件捕后不再认真进行侦查就移送审查起诉,给审查起诉工作造成诸多困难,影响了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把案件质量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该院在与公安机关沟通后,建立了对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介入沟通机制,公安机关遇到以上类型案件时及时告知公诉部门,公诉部门立即介入沟通。通过介入沟通,一方面以起诉案件标准和庭审案件标准引导取证,另一方面监督公安机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今年以来该院公诉部门已介入沟通3次,提出了引导取证意见10余条,均被公安机关采纳。案件公诉后,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案件准确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