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高校、地方专项计划公布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巧灵)4月13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确保考生户学籍真实准确,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资格。
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辖区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我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为: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月6日至25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和平台公示。高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考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有关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在本科一批G段填报志愿。高校专项计划设置一个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投档录取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一批G段进行录取。
2016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是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工业学院等。全省范围内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单独编制。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工业学院等高校面向全省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D段进行。
地方专项计划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不征集志愿,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