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达 100%
今年以来,我市抢抓国家、省、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全力推进棚改工作,成效显著。11月20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任务30502套、涉及22个项目。截至目前,全年新建任务已全部完成,开工率达到100%。货币化安置5525户,货币化安置率18.11%。明年,初步计划改造3.1万户,力争明年上半年开工率达到100%。
据悉,今年,我市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9571亿元,全部用于榆中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全部拨付至榆中县,按工程进度正常支付中;累计获得国开行棚改贷款授信612.265亿元,累计签订合同金额413.965亿元,累计发放306.5705亿元,累计支付216亿元。同时与5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共计1000亿元的《棚改贷款战略合作协议》,主要用于推动全市“十三五”期间棚改项目的征迁和建设工作,进一步拓宽了资金渠道。
为保证棚改项目按照既定时限顺利推进,按照“流程不减、流速加快”的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全面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关于完善兰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以流程图方式确定限期办结所有手续,优化建立了棚改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棚改项目专门窗口,统筹安排市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项目审批部门入驻窗口。组织审批部门窗口负责人对项目单位手续办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督促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联审联批”,不断提升工作效能、缩短审批时间,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棚改办定期或不定期对棚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此外,建立项目月考核制度,每月安排专人逐项目、逐工地对省列项目开展巡查,及时掌握了解项目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考核。
受制于“两山夹一河”的特殊地理条件环境,我市交通拥堵、建筑密度过大、发展空间不足等各类城市病日益突出,城市功能亟待疏解。针对现状,我市抢抓国家和省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出台了《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棚户区改造抽疏规划》,计划通过棚改征拆、异地安置,打通断头路、建设小游园等方式,有效疏解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我市“十三五”期间剩余的约20万户棚户区主要集中在城中村、高坪地区、六大出入口及铁路沿线等片区,其中2018至2020年还需改造13.5829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