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公租房资格申请工作启动
【本报讯】5月16日,我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施工作将全面展开,符合申请资格的对象可在5月16日至6月15日内,向受理单位递交申请。据悉,本次公租房申请对象包括四类人员:近郊四区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应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②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38元(含1938元);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新就业大学生须同时具备:①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②申请人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③申请人属兰州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除个体工商户)单位正式职工且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并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含两年)养老保险;④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⑤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⑥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750元(含2750元)。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配偶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以及其他与收入、学历、住房、户籍、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条件中,需要有兰州市的居住证;申请人要在兰州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单位无职工公寓;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38元(含1938元)。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和兰州市居住证、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以及其他与收入、住房、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