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今将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20.10.2014  12:32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今将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新华网今日刊发系列文章,对本次全会给予多维度深层次关注,现予转载,以飨读者。

 

开创法治中国新天地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述评

2014年10月19日 18:08:32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 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将启。“依法 治国 ”,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 习近平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既是对我们党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总结,更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

   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人的时代命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

  法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历史的演进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时间窗口——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 总书记 的党中央担当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从“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到“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系列重大思想重要论断,一系列关键部署核心举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

  此时的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表”已进入倒计时,而经济社会发展则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课题——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社会进入“转型期”,必须通过法治化解当下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

  “时代已经给出命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迈过前进道路上的沟沟坎坎,考验着新一届党中央的智慧和魄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说。

  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高度,鲜明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思想。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是主体,法治政府是重点,法治社会是基础。”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指出,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总布局。

  在这一总布局的架构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理论阐述,不断丰富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

  这些重要论述,既有对多年来党的治国理政思想的一脉相承,又有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的创新发展,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再像过去那样运用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已经不行了。”袁曙宏说。

  时代呼唤依法治国,群众期盼依法治国。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

  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

  专家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既有理论层面的深邃思考,又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具体部署,展现出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的态势。

      依法 治国 ,中华大地上的生动实践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指引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向着制度化、法律化不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在形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如何处理深化改革所必需的“”与法律规定上“”之间的关系,成为检验执政者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一个风向标。

  2014年2月28日, 习近平 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海外媒体评价说,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界限,正如习近平所言,凡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有法可依。“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求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

  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立法机关集中开展对法律的“立改废”工作,既释放了依法治国的强烈信号,也为全面深化改革能够按照“施工图”蹄疾步稳地向前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我们党要实现改革意图,尤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指导立法工作,将党内通过的改革举措,通过国家制度的形式科学地固定下来,在程序化的环节中予以落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

  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严格依法行政,营造透明有序、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是执政党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上,习近平 总书记 发表的重要论断,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决心和意志。

  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从一份份“权力清单”的公布,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少,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简政放权不断向纵深推进。

  “这背后是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的强大支撑。”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张占斌说。

  当前,我国正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提高。

  近年来,佘祥林、赵作海等冤错案的曝光,使公正司法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上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陈卫东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表明了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

  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密集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举措相继推出,着眼全局谋划、注重顶层设计、解决现实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针。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执政党的自觉担当,更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集中清理党内法规,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去年5月,两部党内的“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布。

  党必须和善于通过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任铁缨说,集中清理之后,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吸纳这些年党建创新的成果,党的法规制度将更加具有生命力,将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依法 治国 ,实现中国梦的康庄大道

  “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一年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

  今天,党的中央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以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已然清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前景呈现眼前。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是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法治中国的制度基石;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法治中国的实现路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确认和体现。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习近平 总书记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宪法权威就是宪法得到全社会普遍的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一种理念、文化与力量,表现为宪法至上,所有的公权力、国家活动都要受宪法的约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积极探索实践、拿出真招实招——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需要在每一个具体目标的落实中得到检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建立这样的体系和标准,可以使国家法治化进程得到“方向标”的引领和“观察仪”“监测器”的评价,可以适时防止、预警、纠正破坏法治现象的发生,使法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助推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学习借鉴、发展继承法治理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发展而来的。

  习近平 总书记 不久前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了“礼法合治,德主刑辅”这一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精髓要旨。

  “这是执政党治国理政认识的重大提升,为科学汲取古人治国理政智慧提供了镜鉴。”专家指出,“数千年来,‘礼’与‘德’伴随中华民族走过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也必将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对一个国家而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

  对国家的公民而言,对于法、礼、德等规则的遵守,就是要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而最高境界的守法是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最低限度的守法是做到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道德的红线不能触碰,法律的义务不能弃、道德的责任不能丢。”李林指出。

  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精神,重在让人们对法治形成信仰,使法治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

  一切难题,只有在改革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

  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康庄大道。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新起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必将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法治中国更加光明的前景。(记者秦杰、霍小光、张晓松、陈菲、杨维汉、王宇、邹伟)

 

从时代坐标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与挑战

2014年10月18日 19:34:10来源: 新华网

      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历史跨越

——从时代坐标看全面推进依 法治 国的使命与挑战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郭奔胜、杨维汉、肖春飞)秋天,总是充满收获和喜悦。

        历史的指针走向又一个重要时刻——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

        行进在现代化征程中的中国,到了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距离 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

        这是决定民族命运的历史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 改革 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才能完成这一艰难但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改革开放:法治引领破障闯关

        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伟大历程中,中国法治建设始终砥砺前行,一件件 法律 从无到有,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铭刻在光辉的法典之上。

        改革开放之初,引进外资任务紧迫,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颁布时,世界为之一震。我国外资立法逐渐完善,最终建立起以三个外资企业法为主干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之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改革成果和发展目标在最高效力的法律中得以确立。

        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加入WTO,国家在投资领域清理了2000多个法律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规则对接,以法制化的方式进一步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新优势。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一直以来,我国法治探索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又推动了改革开放,难度不亚于改革本身!

        回溯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和快速增长历程,法治建设始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保驾护航——200多部现行有效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近9000件地方性法规……

        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确立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治根基。

        改革开放越往深处发力,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越显紧迫!当前,中国改革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严峻挑战,必须大刀阔斧,才能凝聚更大社会共识、调动更强社会合力。

        今年9月29日,新一轮改革重要试验田“上海自贸区”迎来了成长的周岁;不久后,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深化改革一揽子方案也将实施一周年。

        运行一年来,上海自贸区内企业新增1.4万家。“亮丽的成绩单”让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打开了话匣子。他首先谈的不是经济而是法治,“在相关法律法规‘暂时调整’的保障下,自贸区的各项改革得到了市场和企业的认可。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自贸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自贸区改革更加注重法治思维。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制度建设总体状况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很多方面没有法律,无法可依,需要边改边立,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有法可依。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次授权开创了司法领域进行“试验性立法”的先河。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如果要说前30多年的法治发展和当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建设需求有什么不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最大的不同在于,今天法治应成为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器’。

        李曙光认为,在政府与市场两者作用不可偏废的情况下,更需法治之脑去控制政府与市场之手,弥补它们的失灵现象。更重要的是,随着未来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法治将在中国市场经济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是最大的实践。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从改革开放中走来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面临全面实施的重大窗口期。

       

      · 四中全会前瞻:依法治国升级版 中国经济新红利

      中国共产党将首次在中央全会上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观察家指出,“史无前例”的四中全会将推出依法治国升级版,中国的政治生态不仅由此将吹来新的空气,面临下行压力与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也将迎来新的红利。

      市场经济有效有序运行,法治是基本条件。中国经济过去取得的巨大成就,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高速增长的“中国奇迹”,从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法治的建立健全为市场的高效运行保驾护航,从而释放出经济的巨大潜力。

      然而,中国经济的法治基础目前依然相对薄弱,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如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地方债务风险、影子银行风险、民营经济发展受限、创新能力较低等问题,或多或少都可以归因于过度行政干预、腐败行为高发、企业无法公平竞争等法治缺失的相关问题。

      全面小康: 法治 铸就公平正义

        曾经的湖南省蓝山县毛俊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法外之地”:村霸横行、帮派林立、宗族势力各据一方。如今,用“国法村规”取代“江湖规矩”,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村民观念和村里风气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了让周边乡邻羡慕的平安、富裕的小康村。

        由乱到治,在现任村支书廖仁旺看来,这是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结果。这个村的变化是一个因“依法善治”而走向小康的时代缩影。

        改革 开放30多年来,在法治护航下,中国人迈向小康的步伐坚定而自信——

        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国家根本法;2007年,物权法施行,对公、私财产权利作出 法律 规定;2011年,国务院颁布新拆迁条例,切实保护公民财产……

        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越是临近,人民群众对依法保护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是热切。

        现实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屡禁不止……司法执法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成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大期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维护公平正义的改革已在破题。今年9月,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中国首批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真正实现权责一致,才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司法切实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不止是司法保障层面,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都需要通过法律“落地”,照耀公平正义之光——教育、住房、养老等社会领域的权利获得更充分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权利能够更充分实现……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依法治国,人们不会只看制定了多少法律,更看你落实了多少。如果法律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不落实到行动中,那就谈不上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社会尊重法律、信仰法治、全民守法的共同价值追求——

        改革开放带来了全社会法治意识觉醒,然而依然面临“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法与情”、“中国式权与法”等法治建设困境;依然面临着一方面埋怨别人不守法,另一方面自己却不自觉地违法;一方面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利益,另一方面却担心法律限制自己自由。

        良法善治并非遥不可及。近年来,我国成功依法治理酒驾就是力证。李林说:“这几年我国酒驾治理比较成功,法律一旦动真格,执法机关全面深入执法,公民发自内心重视,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人民追求安定、和谐、幸福生活的脚步一刻不曾停歇。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小康社会的题中必有之义。

        上海金山区枫泾镇“故事大王”唐秀芳,被当地群众称为“普法达人”,她非常善于总结农村中的真人真事,先后创作了一系列有关农村题材的法治故事。村民们都说,听唐秀芳讲故事,好比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记得牢、用得上。

        张文显说:“小到文明出行,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价值指引!

      执政能力: 法治 领航中国未来

        中国之事关键在党。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全面实施依法 治国 、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

        面对法治建设新征程,执政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部署 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跨越!更标志着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2013年2月23日,元宵节前一天,在北京中南海,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回望历史,执政党依法治国的轨迹清晰可见——

        在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上,十六大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开启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阶段……

        当前,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国进程处于重大历史关口——

        从文明进程看——法治建设水平和制度创设能力是一个国家外树形象、内聚民力、永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文明国家的崛起和制度成熟定型,从未离开过法治能力的彰显。

        从历史方位看——中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点,培育制度优势、建设法治文明是复兴之梯、崛起之魂。

        从现实挑战看——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亟须凝聚共识、建立诚信、维护权利,法治建设亟待加强,国家治理能力亟待提高。

        法治中国建设之路还有很多关隘要闯。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衡阳市在差额选举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就干,掐腰子就上”以及“大包大揽”依然是惯用的决策方式。从不善法治、不会法治、不敢法治到将“依法治国”理念融入具化执政行为之中,还存在不小差距。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认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不彰、法治能力不足,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大制约因素。

        中国共产党历来有勇气、有智慧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今年9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径越发清晰——形成完备的 法律 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 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当前,减政放权,政府权力“瘦身”,职能定位更清晰;建立权力清单,清晰划定行政权力范围,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制度反腐迈出重要步伐……用改革的办法和法治的思维规范权力运行,清洁党的肌体,提升执政能力。

        引领中国改革发展、化解当下社会复杂矛盾,必须紧紧依靠法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之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民族前途命运。

        新起点再跨越。在这个秋天,对美好未来锲而不舍的中华民族必然会奏响铿锵有力的法治时代强音!

       

        推进依宪治国 维护宪法权威——从宪法历程看依法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

      现行宪法自颁布至今已逾三十年。30多年发展历程证明,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根本法制保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人们期盼会议对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新华社社评: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

2014年10月19日 09:31:15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社评:迈向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 新境界

——写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 新 中国 成立以来的法治建设,记录下历史演进的轨迹。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经过长期不懈的探索,党和人民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制度模式,创造了和平发展的中国奇迹,昭示着中华民族充满希望的光明前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 法治 国重大问题。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古往今来,以怎样的方式治国理政,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共同课题。新中国成立后,在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废墟上,党领导人民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辛探索。6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5年来,我们党在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遵循法治普遍规律,又符合国情实际,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今天,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克难,方兴未艾。面对前所未有的矛盾风险挑战和改革发展稳定繁重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兴国,推动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正由国家基本方略向 治理 基本方式层层推进、稳步前行,贯穿于治国理政全过程、各方面,必将为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治理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在日新月异的改革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折射出社会和谐发展对法治的更高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党面对新形势的郑重宣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人民的期待为导向,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把法治精神融入规范社会行为的核心价值观,为建设法治中国打牢群众基础,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注入澎湃动力。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角逐日趋激烈;当代中国,完备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任务愈发紧迫。中国正在经历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深刻变革。越是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发展关键期,越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转化为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推力,让深刻变革中的我国社会既井然有序又生机勃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依照宪法这个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治理国家社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终要落实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体现为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紧紧围绕这个新目标,建设一个由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成的法治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会进一步夯实党执政兴国的法治基础,巩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创造了灿烂文化的中华民族,也有着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我们坚信,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幅绘制中国迈上法治新境界的宏伟蓝图即将展开。我们坚信,在以 习近平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必将在现代化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法治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

助推中国法治进程的那些事儿

2014年10月17日 09:44:15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王丽丽、吴济海、曹典) 孙志刚 、佘祥林、赵作海……看到这些名字,很多人会想到他们背后曾轰动一时的法治事件。这些事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法治进程不断前行。

        在建设“法治 中国 ”的当下,专家学者表示,这种推动是“非常态”的,值得总结但不可复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法治事件推动法治进程,是一种非“常态化”的模式,其中的代价和成本太高了。试想用一个鲜活的生命换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是令人心痛的。

        黎宏所指的鲜活的生命就是孙志刚。

        2003年春天,刚应聘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任平面设计师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出门时因没有随身携带有效证件被警察带走,最后在收容所里被殴打致死。“孙志刚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巨大反响。

        3个月后,国务院宣布废止已存在20余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公布施行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舆论认为,从“遣送办法”到“救助办法”,字面的背后是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权的肯定。

        “事实上,法治事件与推进法治进程是有关联性的,但不是因果关系。在此之前,社会各界已经意识到‘遣送办法’的不足与缺憾,有关部门也在着手制定‘救助办法’。而孙志刚事件恰好与这种趋势相吻合,形成一种助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对记者表示。

        黄京平说,表面看是某个轰动一时的事件,推动了政策的调整或者一些制度的从无到有,但这背后是整个法治环境的改善、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它是建立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基础上,不可夸大,也不可复制。

        1987年,浙江苍南农民包郑照因不服县有关部门强行拆除其房屋的处罚,一纸诉状将县政府告到了法庭,被舆论称为“民告官第一人”,引发人们对法治进步的思考与憧憬。

        1988年8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此案,时任苍南县县长出庭应诉,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轰动。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行政诉讼法。1994年,《国家赔偿法》颁布;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1999年《行政复议法》颁布。

        舆论评论说,试想,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没有每个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如果没有中共在法治建设方面的主动推进,包郑照也许就不会倔强地“讨个说法”,也难以有结果。

        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还体现在 物权法 的大讨论。2005年8月,一名学者在网上发表一封公开信,认为物权法草案需要经过原则性修改才能通过。公开信在网上迅速传播,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激烈讨论。

        经过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历经史无前例的八次审议和多次讨论后,在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物权法获表决通过。

        整个事件中没有博人眼球的新闻噱头,但很多人都关注甚至加入这场大讨论,这是因为物权法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专家认为,在平等保护原则之下,物权法特别强调尊重、强化对老百姓财产权的保护,这是“民生至上”最为重要的体现。

        受访专家认为,依据中国国情,法治化进程应该是自上而下,顶层设计先行,通过一些案例起到推动和完善的作用,是可以的。如果完全依靠法治事件的推动,是不现实的,而且成本太高。

        这种成本也体现在一系列的冤狱案件上。2005年4月13日,因“杀妻”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 佘祥林 ,被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宣判无罪,引发社会对防止冤假错案的讨论和思考。

        佘祥林“杀妻”案、云南杜培武案、胥敬祥“抢劫”案……随着历史冤案的纷纷“揭底”,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制度改革愈发成为改革的焦点课题。

        2007年1月1日起,死刑案件 核准权 开始一律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程序和死刑核准程序,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依法严格、慎重、公正地复核死刑案件,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刑事犯罪分子。

        专家认为,这是法律权威的最终回归,是现代司法文明的具体体现。死刑案件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是重大的司法体制改革,会促进中国刑事司法审判制度进一步规范。

        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此间舆论认为,这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从而切实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人治到法治:艰难而充满希望的行程

2014年10月19日 12:28:16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白旭 蔡敏 余里)71岁的大包干带头人 严金昌 说不太清楚“人治”和“法治”的确切含义,但是他的生活却为这两个词所改变。

  每次谈到颁发确权证,推动土地理性、有序 流转 ,这位老农操着浓重的安徽口音说:“俺理解,这就是农民身边最重要、最典型的法治。

  2005年,在村委会的劝说动员下,严金昌把自家7亩地流转给了上海一家农业企业建养猪场。“俺当时觉得没有保障,不想流转,但村干部动员俺和另外6户农民说,上海人还能把你的地背回上海么,放心交给他们养猪吧,有土地租金收,还可以进场拿工资。”他回忆道。

  但是2010年,乡、村干部又根据一份建设新规划,强制拆除养猪场改建大酒店,还打伤了现场抗拒拆迁的 老严 的三儿子和儿媳。上海老板得到补偿回城了。但老严和其他六户农民的地则从此被不明不白地被无偿征用,政府没有跟他签任何协议。

  2002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

  “这几年,农业部专家和一些大学生们经常义务来为农民做法律权益讲座,俺搞清了什么是承包权、经营权,该如何保障这些权益。”严金昌说。

  严金昌家另外28亩地最近3年也陆续流转或征用出去了。他告诉记者,这些都是他自愿的。其中,一部分被征用建设养老院,老严每亩得到2.8万元补偿。还有十几亩地流转给了一家种子公司。这一次,他在村干部的担保下和企业签订了协议,只流转15年土地经营权,到期后,土地仍归还给他。流转租金必须随每年粮食价格浮动。去年已经涨到每亩800元。

  严金昌的故事是千千万万正在走上法治道路、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 中国 民众的缩影。

   苦果:几千年留下的记忆

  法国革命家罗伯斯庇尔说,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事实上,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被称为“法家先驱”的管仲就提出过“以法治国”,然而他的目的是“法之立,在御民,民治而国安”,归根到底还是巩固君主的统治权。

  几千年来,在中国 人治 多于法治,而这人治往往来自以血缘为纽带的礼教宗法体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然而即使是君王也有无奈的时候,比如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当初也没有婚姻自由,无法选择自己的皇后。他在自传《我的前半生》中写道:“两个‘太妃’对未来‘皇后’人选发生了争执,都想找一个跟自己亲近些的当皇后。”这也就注定了他婚姻生活的悲剧。

  当时的老百姓更是被封建礼教所束缚,不能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

  新中国成立之后公布施行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婚姻法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婚姻法明确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等原则。

  官方数字显示,1950年左右全国的包办婚姻约占婚姻总数的90%以上,到1957年,这个数字缩减到10%,而属于自由或半自由的婚姻则占90%以上。

  随后颁布的土地法让中国当时的3亿多农民获得了7亿亩土地,工会法让工人成为工厂的管理者。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获得通过,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然而法治的萌芽却在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革”中遭到了严重破坏。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拿宪法却也改变不了被迫害致死的命运。

  “‘文革’时期是法律虚无主义。”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胡建淼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当时没有任何法律规范,个人专制、独断、一言堂、治理社会的方式有非常强的随意性,缺乏制度与法律规范来治理国家的状态,导致了一场灾难。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反思了“文革”对法治的破坏以及造成的恶果。曾亲身参与并见证新中国法治史众多重大事件的老一辈法律人、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记得,当时学术界出现了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但是党内不少人视法治的提法为禁区。

  邓小平在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到了1997年,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

  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多个场合强调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领导人在2012年底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说。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

   成果:载入史册的改变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说,常常被提到的法治应该是“一种规则之治、民主之治、平等之治、良法之治、程序之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按照平等、民主、理性的程序和规则来办事,没有例外,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文明是靠几方面支撑的,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等。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国家的物质文明发展速度非常快,现在中国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经济大国甚至强国。”他说,“但是在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层面上,我们还有不少缺失,与更发达的法治国家相比,还有很多不足和短板。

  截至201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43部现行有效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80多件现行有效行政法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加上其他立法确认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中国的法律体系。

  马怀德表示,有一些法律和制度建设的成果是可以载入史册的,比如1989年制定、1990年开始实施的行政诉讼法。“这是第一部民告官的法,改变了长期以来民不能告官、不敢告官也不愿告官的局面和传统,这种官民强弱不均的局面在这部法律中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他说。

  凭着这部法律,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52岁的农民宋新元把安徽省环保厅告上法庭。

  宋新元称,环保厅于2008年1月17日作出的一份“环评函”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导致一家化纤企业开工后当地环境污染严重,请求法院撤销这份“环评函”。

  “虽然官司目前还没有赢,但这家化纤企业暂时停产了。GDP还能比生命更重要?”他翻着一些周边群众的病历说。这位只有初中文化的菜农平时喜欢上网,自学了很多法律知识。“我只是在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他说。

  也有不少法律法规的进步是被一些轰动一时的事件催生的,比如2003年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就是一位名叫孙志刚的湖北青年用生命换来的。

  2009年,四川成都妇女唐福珍为抗拒强拆点燃汽油自焚。她的悲剧引发了人们关注,2010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

  “改革开放后几十年,我们完成了西方几百年的立法过程。”中共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天宗说,“但是封建社会几千年,传统的思想深入人心,不是短期改得了的。

    普法:提高百姓的意识

  安徽合肥市蜀山区区委书记李学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自己辖区内有一个上访户,一年中到北京上访91次,区里实在没办法只能一再让步满足他缺乏依据的诉求。这个例子反映了民间“信访不信法”的普遍心态,老百姓相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在四川绵竹什地镇,为了挽回自己买到假种子的损失,7个村民制定了一个周密的上访计划。

  “我们打算分成三个小组,每组开着一辆车,带上两个人,拉着长出来的跟包装上说的不一样的笋,到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巡视组的驻地去寻个公道。”51岁的罗开华说。

  老罗的家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毁掉了,当时他“只剩下一个板凳”了。从那以后老罗辛勤耕耘,终于攒了一笔钱,和另外六个村民一起承包了全社150亩土地,今年买了三袋笋种子,希望能有个好收成。没想到长出来的笋是白色的,没有人愿意收。种子公司不肯赔,当地农业局也不管。

  愤怒的村民们合计了一下,决定上访。他们的计划最终被什地镇党委书记罗印杰得知了。这位32岁的成都理工大学双学士耐心地对他们进行劝导。

  “村民不知道怎样取证,我们就找来了法律专家帮他们办理,他们经济上已经蒙受了损失,我们就帮他们申请先不交诉讼费。”他说。

  马怀德援引有关统计数据称,目前 中国 年信访案件一直在700万至800万件,集体上访居高不下。

  “提高百姓的法制意识是当前在基层推广依法治国的关键。”杨天宗说。

  因此,向百姓普法成了重要的工作。各地在通过传统的宣传方式普法外,还另辟蹊径,比如四川德阳中江县富强村。

  这个有1400人的村子去年用了半年的时间让百姓自己制定村规,为此村民们开了五次大会。

  村民邓元琴提出,为改善村里的环境和避免邻里的纠纷,应该把鸡圈养起来。“大家举手表决,90%以上的人支持,所以这一条就通过。”这位39岁的农妇颇为自豪。

  她表示,以前农村里的矛盾多集中在土地占用、牲畜乱放方面。“自从规定今年开始实施,街坊们关系也好了。”她说。偶尔有人违反,大家不再通过争吵等方式解决问题,而是按照规定进行罚款,还会把违反规定者的名字写在村委会门口的黑板上。久而久之,违反规定的人就少了。

   期望:法治之路漫漫修远

  在提高民众法律意识的同时,改变执法者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也至关重要。只有用法治,才能最终做到把权力关进牢笼,防止滥用。

  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近些年来依法治国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红头文件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现象依然存在;更有甚者,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破坏法治,以个人意志代替党纪国法。

  不久前落马的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曾提出过“权力论”,其核心是权能生钱,钱能生权。据媒体报道,他曾问一个煤矿的班子成员:“如果公司把煤炭销售权放给你,再给你一点人事权,给你一点物资采购权,你能不能每年给公司多交一亿元的利润?

  而完善法律法规也是中国坚持法治之路的必然趋势。

  有基层检察长反映,刑诉法有的条款不合理,在办案中很难做到,大家就想一些变通办法规避。一些法官认为,刑法罚则自由裁量权太大,“有的贪10万元判了死刑,有的贪几百万元判了15年,我们也难办”。

  “现在法官的权力越来越大,如何监督其权力运用十分重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唐震说。

  江苏省海门市法制办公室自2002年起开展法律执行情况检查,目前已检查逾60部法律法规,发现其中有6部因情况变化,在基层实际上已不执行或部分不执行,有13部规定偏软、不合理、不明确,很难执行,有两部与上位法不衔接、有冲突,无法执行,还有一些法律法规中的用语不规范,容易产生歧义。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人们对法律的崇尚、敬畏之心明显弱化,选择性守法、选择性执法在一些地方已成普遍现象,长此以往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一位司法界的资深人士说,现在有些怪话,说什么“有法没办法、没法有办法”、“明规则斗不过潜规则”、“政策治不了对策”,这些话不一定全对,但也提醒人们应该进一步提高立法和执法工作质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强调司法去行政化、去地方化以及强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已经在上海、吉林等6个省市进行试点。

  “从传统的非法治形态的统治形式最终走向法治的现代治理模式,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的规律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反映出我国政治文明水准的跃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法学教授丁伟说。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推进,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中国社会将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中国政治民主将进一步走向成熟。”他说。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体现中共把法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让人们看到了更大的希望。(参与采写:朱青、刘翔霄、刘斐、许晓青、徐扬、吕秋平)

新华网评:四中全会为何专题讨论“依法治国”?

2014年10月19日 09:39:51来源: 新华网

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系列评论之一

        莫纪宏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9月30日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并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第一次以党的文件的形式就依法治国问题作出全面规划,是执政党实行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探索和新实践。这是继确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之后,由执政党正式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行动路线,它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欧洲“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社会主义”,它的基本目标是“社会主义”,具体的实现路径是“法治”。这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探索出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理论和新认识,是对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新发展。它的价值核心是“社会主义”与“法治”。

        中国为什么要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贯穿整个改革开放全过程的重大问题,必须予以科学回答。1984年6月30日邓小平会见日本客人时说:“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在此基础上进而指出:“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1987年3月8日会见坦桑尼亚领导人时邓小平又指出:“最近我同美国人谈话时讲过,中国只有坚持搞社会主义才有出路,搞资本主义没有出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始终没有离开“共同富裕”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原则。

        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抽象的理论与具体的实践的有机结合。从原则和大方向上来看,社会主义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共同富裕,这是一条非常清晰的前进道路。但是,依靠何种治国理政的手段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建国以后,我们曾经作了多种角度的尝试,有“一大二公”的公有制模式,也有“阶级斗争为纲”的革命模式。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和手段都存在着致命的缺陷,最大的制度障碍就是缺少固定和可持续的内在发展动力,不能给社会主义带来持久的生命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确立“法治社会主义”道路指出了具体的实践方向。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1999年现行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诸此种种,都从党的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角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法治社会主义”的内涵。

        这条道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以党代政”,也不同于北欧国家推行的“民主社会主义”,它坚持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原则,并且将“秩序优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因此,从“法治社会主义”的意义上来看,即将举行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注入新的活力,使得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孜孜以求的社会主义事业焕发生机。这一“决定”的通过,必将全面推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法治精神的润育下更加适应中国现阶段的具体实际,也会从理论上高举起“法治社会主义”大旗,引领人类社会制度文明的新发展。(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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