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习近平必须以强硬姿态反腐

29.07.2014  13:52

  思想混乱、道德沉沦、纪律松弛、信仰消失、制度虚无使得人们一切向权力和金钱看齐,这样的客观环境造就了亘古未有的惊人腐败,所谓乱世当用重典,不用重拳无疑已不足以遏制这股祸乱全社会的腐败势头

  随着副国级的苏荣和身份微妙的令政策近期相继落马,江西、山西等省的腐败堡垒相继被攻破,此轮大规模反腐渐入“高潮”,同时提升了人们对反腐的预期。可以说,时至今日,已经少有人怀疑习近平和王岐山的反腐决心了。

  自邓小平以来,中共领导人对于“腐败亡党亡国”的论述不绝于耳,但真正把它上升到“亡党亡国”高度,从而将反腐作为一种战略,而非仅仅一种策略的,可能只有习近平。那么,习近平为什么要用这种霹雳手段强硬推进反腐?

  按照一般定义,腐败是对公权力的滥用,并因此损害国家或公众利益的行为。贪腐只是其中最为人所痛恨的一种。中国目前的腐败,除了具备腐败发生的一般特点外,也与中国处于社会转型这一特定历史阶段有关。在这个大转型、大变动时期,思想的混乱、道德的沉沦、纪律的松弛、信仰的消失、制度的虚无使得人们一切向权力和金钱看齐,金钱是社会真实的拜物教。每个人都用自己手中拥有的各种资源,包括权力、知识、关系、美色等交换金钱,从而形成了一个全民腐败的环境。

  官员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实际主宰者,其拥有的各种资源比一般人要多得多,因此,在制度缺失和监督匮乏的情况下,也就非常容易把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变现为金钱。媒体曾以120个省部级腐败高官为样本,指出高官贪腐行为契合时代经济特征,与市场经济共生共长,呈多发趋势,并在此过程中进化为复杂的高级形态。何况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理论界还有一部分人鼓吹“腐败有理”或“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等论调,为官员的腐败扫清理论的障碍,使得官员腐败起来也“理直气壮”。

  这样的客观环境造就了亘古未有的惊人腐败——动辄一个小小的科长,贪腐金额就能达几千万甚至上亿;在一个副局级官员的家里,竟然搜出现金上亿。所谓乱世当用重典,不用重拳无疑已不足以遏制这股祸乱全社会的腐败势头。

  而从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过程来看,包括美国在内,腐败的大量滋生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中都曾出现过的现象。就此而言,中国的腐败似乎合乎历史发展的规律,可称之为转型腐败。然而,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党执政的国家,腐败带来的危害直接针对执政党、侵蚀执政党的权力基础。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分析西方中世纪教会的腐败时就曾指出:这种腐败决不是偶然的、如一些人所说是单纯滥用权力的结果,因此只要遏制了某些人的私欲即可将其消除;相反,这不仅是一种源于制度原因而必然的、根深蒂固的腐败,而且是一种不断地向一切空间弥漫的死症,它注定到处孳生出权力欲、放纵淫欲、种种野蛮和卑鄙的腐败情形、伪善和欺骗。

  黑格尔所讲的实际就是一种腐败的扩散效应。当贪腐成为一种文化,一种社会普遍认同的心理,它就会像癌症一样散发、蔓延,多数人对腐败的态度会由开始的“深恶痛绝”转变为“习以为常”,只要不触及个人利益就听之任之,甚至抱着“改变不了环境就适应环境的心理”。在这种“文化”氛围中,腐败被淡化、被认同、被怂恿、被放纵,成为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全面侵入社会的肌体。目前的中国就是如此,这也是当前腐败现象的可怕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