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财力助“三农”保障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今年我市新增2亿元用于脱贫和小康建设

29.01.2016  12:11

  “十二五”期间,我市集中财力,着力推动“三农”发展,2011年至2015年,市县两级财政“三农”资金支持从25.21亿元增加到48.33亿元,年均增长17.67%。有力保障了我市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1月2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市级预算还将新增2.14亿元用于精准脱贫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据悉,从2013年起,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从2.6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009亿元,年均增长37.48%,为全市15万贫困人口尽快脱贫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同时,通过财政贴息渠道,撬动金融资金对扶贫小额贷款进行有力支持,截至2015年底,三县累计完成双联惠农小额贷款业务9368户,担保金额55163.6万元;探索发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小额贷款,在120个村投放小额贷款6000万元,主要支持农民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此外,2015年我市还向永登、榆中、皋兰三县和七里河区发放精准扶贫贷款5.06亿元,惠及贫困户10505户。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的投入,优先安排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资金。市级预算中新增精准脱贫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预算2.14亿元,占当年新增市级公共预算收入9.47亿元的22.64%。并在预算中保障当年完成150个村小康社会建设资金1.5亿元,扶贫互助金贷款贴息1700万元,省级扶贫互助配套1510万元,双联贷款贴息资金440

  万元,市级扶贫驻村工作队经费207万元等重大扶贫开发项目。同时,我市还将安排资本金2000万元,力争建立兰州市农业产权交易所,促进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进一步探索宅基地、农房的流转交易,盘活农民资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此外,市级财政还将安排农业保险600万元,用于对我市肉羊、温室大棚、中药材三种农业保险品种保险费用进行补贴,鼓励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