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

30.06.2016  13:38

    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27日至7月2日在北京举行。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刘家义介绍了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抽查了17个省的40个县。这40个县2013年至2015年收到财政扶贫资金109.98亿元,审计了50.13亿元(占45%),涉及364个乡镇、1794个行政村和3046个项目。从审计情况看,这些地方认真贯彻扶贫工作有关要求,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有序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金分配未充分考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有的扶贫资金分配尚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在具体扶贫项目实施中,有的地方也未严格按规定条件筛选扶贫对象,抽查云南省寻甸县2015年发放的1339笔扶贫到户贴息贷款6560万元中,仅有711笔3433万元(占52%)发放给了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其中:29个县的59个单位和28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编造到户补贴发放表、重复申报、假发票入账等,虚报冒领或骗取套取扶贫资金5573.13万元;14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违规将6091.35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市政建设、宾馆改造等非扶贫领域;17个县的25个单位将2194.78万元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和发放福利等;7个单位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收取项目推广费等1249.3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经费。

    三、有8.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由于统筹整合不到位等,抽查的贫困县每年收到上级专项补助200多项,单个专项最少的仅4800元;抽查的50.13亿元扶贫资金中,至2016年3月底有8.43亿元(占17%)闲置超过1年,其中2.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最长逾15年;17个县的29个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或未达预期效果,形成损失浪费2706.11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已追回资金1422.6万元,收回闲置资金6981.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