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亿元减免税“红包”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12.05.2015  04:02

    兰州晚报讯(记者 赵文瑞)5月11日记者获悉,一季度,全省国税系统共为小微企业纳税人减免税收2.18亿元,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的优惠政策作用下,同比去年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国家减免税的“政策红包”。

    在增值税方面,前三月全省享受增值税小微企业免税的纳税人达29.17万户,享受免税优惠的比例达96.01%,与上年同期相比免税户增加了3.52万户,增幅13.72%;免征增值税2.06亿元,免税额同比增幅46.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14820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241.05万元,享受优惠的纳税人户数和减免税额同比分别增加11625户和1165.81万元,增幅分别达到363.85%和1549.46%。

    省国税局统计发现,这些减免税政策对帮扶困难群体就业起到了较好扶持作用,2014年全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28.54万户小微纳税人中,吸纳的就业人员达60.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