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去年100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处理

04.02.2016  15:52

    2015年,陇南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查违反作风纪律问题。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起,处理10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9次,通报典型问题46个。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抽调财政、税务、审计、督考等部门工作人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查验发票等方式,开展了多次专项监督检查。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追责,推进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实。特别是对西和县7名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人员,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对没有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文体局局长和纪检组长加重一档处分,相关情况通报被中央和省、市多家媒体转载,形成了强力震慑。开展了“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通过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有关县区调查处理;重点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直接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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