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培训之名行作弊之实 定西7人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

03.01.2017  11:31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通讯员梁鹿)本以为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考生培训”有利可图,谁知却换来铁窗含泪、锒铛入狱的苦果。近日,由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李某、贺某等7人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郑某某、李某、贺某等7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单处罚金至有期徒刑4年不等的刑罚。

    名为教育培训实为考试作弊

    2015年12月份,定西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该信息让郑某某、李某、贺某等人嗅到了商机,他们通过网上“事业单位招考交流群”联系考生,并以“宏盛教育”名义,先后与29名考生签订了考后付款、考试包过协议,收费分别为5000元至6万元不等。

    在笔试考试前,李某通过网上发布招聘兼职信息的方式,招募韩某某、赵某某等4人,并为实施考试作弊进行任务分工,由韩某某、赵某某等4人,带着考试作弊设备向考生发放作弊工具并教其如何使用。考试前一天,韩某某、赵某某等4人根据郑某某、李某、贺某安排到达考试地点,准备联系考生发送设备时被公安机关陆续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贺某交代,事前,郑某某从网上购置考试作弊器材(包括无线信号接收盒、无线耳机、线圈、针孔摄像机、橡皮擦等物品)。在考试过程中,郑某某安排韩某某以考生身份到考场上利用微型摄像机采取偷拍的方式窃取涉密的试题,郑某某接到试题后,再通过QQ网上传输工具将试题传输给聘请的“枪手”,“枪手”把答案传输给郑某某后,再通过招聘人员使用无线对讲机电台和数字终端发射器,向考场内作弊考生的无线耳机和橡皮式无线文字显示器输送答案。

    多次组织考试作弊涉案68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团伙提供器材销售、答案发送一条龙服务,答案购买者可出售给其他人,形成多级“答案代理”,使作弊行为团伙化、扩大化。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郑某某、李某、贺某等人自2015年9月份开始,先后在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咸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考试,2015年下半年广元市、南充市、自贡市等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直、市中区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张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定西市事业单位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共查实涉案考生109人,25人打款,涉案金额共计68万元。

    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李某、贺某等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均应当受到惩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