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公安部门联合打击社保欺诈

07.03.2015  01:38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定职权,依法加强对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查处,坚决打击和震慑欺诈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依法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以及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应当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立案的,应当及时侦查,查明事实。对于犯罪事实清楚,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

    通知还要求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分析社会保险欺诈形势和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