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交警陈云:谱写忠于职守的英雄赞歌
陈云同志系甘肃武威人,2011年7月毕业于甘肃省警察职业学院,同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绣花庙大队民警。
自2011年经公务员公开考试考入绣花庙大队后,陈云就下定决心在荒漠戈壁上、滚滚车流中,书写青春年华,诠释警察价值。从警5年来,陈云恪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公安精神,筑牢“扎扎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的人生信条,勇挑重担,甘于奉献,默默耕耘,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宗旨,赢得了上级领导和战友群众的一致好评。因工作成绩突出,陈云2012年荣获绣花庙大队“先进个人”,2013年荣获省公安厅“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作为绣花庙大队事故中队的一员,陈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推不拖,急事急办,当天的事当天办,一般的事特殊办,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G30国家高速绣花庙段坡大线长、人烟稀少、条件艰苦、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发生交通事故、遇到群众求助,他总是挺身而出、主动请缨、冲在一线,只讲付出、不求回报。在日常工作中,他总是默默的奉献着,为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价值。2014年底,正值“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原本计划10月份结婚的陈云,一遍一遍给未婚妻和父母做工作,推迟了婚期,投入到攻坚行动中。攻坚行动结束后,本打算春节前举办婚礼,又因今冬辖区冰雪天气格外多,春运任务繁重,再次推迟了婚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奉献精神,深深的鼓舞着大队其他民警,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因工作繁忙,陈云回家的日子屈指可数,电话便成了他和父母的连线桥,“爸爸,您身体不好,不要太累了……妈,要记得吃药……”是陈云打电话时必说的!回家时,他总是大包小包:爷爷的礼物、爸爸的衣服,妈妈的药……在这屈指可数的日子里,他主动洗衣服、做家务,给爷爷洗洗脚,为父母捶捶腿……提起陈云,亲戚朋友都赞不绝口,夸他是个有出息、孝顺的好孩子。
正是如此,凡是认识陈云的人都亲切地称呼他为陈警官,陈警官在工作中一丝不苟的精神,被公认为是整个绣花庙大队最美的!由于各方面表现优秀,陈云的入党申请已得到绣花庙大队党支部的批准,并被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并推荐至上级党组织。
2015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二)清晨,张掖市山丹县境内的绣花庙坡(绣花庙大队辖区)普降小雪,导致多起交通事故发生。正在武威家中过年的陈云听到消息后,立即停止休假奔赴事故处理现场处置。中午时分,经过简单休整后,陈云再次上路执勤,开展酒驾统一行动日整治活动。20日下午,辖区再次降雪。18点20分,大队值班室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在连霍高速2071公里加500米处,发生一起8辆小车相撞事故,要求出警”。陈云顾不上吃一口热饭,在大队长朱兴祥带领下,与协管员王梧先一同赶往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由于路面湿滑、多车相撞、数人受伤,十多辆小车当事人滞留在高速公路上,情况非常紧急,陈云立即投入到现场防护设置工作中,19时40分许,同向驶来的一辆小车失控后将陈云撞倒在地……虽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2015年2月21日凌晨1时不幸因公殉职,年仅28岁。
陈云同志的英雄事迹,谱写了一曲交通警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英雄赞歌,他用生命和鲜血践行了“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的庄重誓言,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本色,不愧为新时期交通警察的优秀代表,也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交通警察的伟大使命。英年早逝,荒漠戈壁别战友;浩气长存,焉支披雪颂忠魂。(高增硌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