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05.08.2015  04:34

    【本报讯】近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被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11年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立足检察工作狠抓文明创建,通过规范司法树文明形象,全面推动“三个文明”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多项检察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全市保持领先。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兰州市青少年维权及预防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领导班子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好班子”,先后有2名干警被评为兰州市“十佳检察官”,23名干警受到省市区级立功、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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