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意见 第一层次领军人才每年发1.8万元津贴

13.05.2015  09:08

  原标题:兰州市出台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一层次领军人才每年发1.8万元津贴

   中国甘肃网5月1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崔亚明) 5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日前,兰州市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兰州市每三年将从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和基层一线选拔100名左右优秀拔尖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给予1.2万元、1.8万元不等的津贴;每三年在各行业选拔一批骨干人才,每年给予5000元的津贴。

   聘期满考核优秀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实施意见》提出,兰州市将选拔一批领军人才,每三年从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和基层一线选拔100名左右优秀拔尖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对第一层次的领军人才,每年给予1.8万元津贴;对第二层次的每年给予1.2万元津贴;对聘期期满考核优秀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领军人才予以解聘,且不得评选下一批领军人才。

   年度考核合格骨干每年给津贴5000元

  每三年,在各行业选拔一批骨干人才,由牵头部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实行骨干人才队伍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人才每年给予5000元的津贴,对期满考核优秀的进行续聘,对作用发挥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骨干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百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和“百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工程,每三年选拔一次,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000元的津贴。

   每年引进10名金融科技人才挂职服务

  兰州将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大力引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在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解决技术难题的实用技术人才,享受相关待遇。每两年从国家、省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引进10名左右金融人才和科技人才来兰州市挂职服务。

   高级专家一次性奖励3万元

  对兰州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甘肃省优秀专家”的一次性奖励由5000元、3000元分别提高至1万元、8000元,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高级专家,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入选国家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市级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纳入市领军人才第一层次管理,并对入选国家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入选省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允许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带科研项目创办企业;晋升副高以上职称将推行“凡晋必下”制度;允许和鼓励在兰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在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