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工作

09.07.2015  12:16

  7月8日,省人大内司委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将为《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飞跃、副市长咸大明出席汇报会。

  当日,省人大调研组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并与民政、教育、文体、老龄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据悉,截至2014年底,我市老年人口59.2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8.41%,年增长率5.54%。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6家,共设床位6006张;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72个,共设床位8600张。全市共有养老床位14666张,占老年人口数的25‰。近年来,我市不断扩大养老、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4.05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已基本覆盖农村老年人;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29291名老年人享受低保待遇,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从2004年起,我市还实行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并提高了90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补贴标准。目前,我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虚拟养老院服务人数已达24万;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年服务人数3万余人。

  参会各单位就下一步《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调研组还查看了酒泉路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榆中县新阳光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