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本报北京8月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6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分别作的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契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宪法法律委认为上述法律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法律定位,修改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不再使用“收容教养”这一概念,将有关措施纳入专门教育并予以改进完善;明确学校可以根据条件聘请法治副校长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完善对饲养犬、猫的管理,明确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并对野生动物检疫问题进行了细化。
会议听取了江必新作的关于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进行分类保护,对有关著作权出质、职务表演、诉前保全措施等作出规定。
为体现宪法修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委员长会议分别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设“总则”一章,对全国人大组织和活动的有关原则作出规定,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增加相关内容,完善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和程序,加强代表工作等。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明确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增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合理安排,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会议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工作报告审议程序等规定。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说明。
国旗法、国徽法颁布施行三十年来,对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国旗、国徽法律制度,委员长会议分别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国旗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国徽法修正草案的议案。两个草案完善了有关国旗、国徽通用尺度的规定,增加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场合,完善使用国旗志哀相关制度,增加国徽图案的使用情形,对实践中影响国旗、国徽权威和尊严的问题作出规范,并明确了国旗、国徽的监管部门。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增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作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唐一军作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他说,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以来经济运行逐月好转,生产需求持续回暖,就业民生较好保障,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下半年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不懈实施好已出台的各项宏观政策,积极主动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决战决胜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细化落实扩大内需举措,力保产业链供应链和粮食能源安全,锐意创新增强改革开放动力,毫不动摇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心系群众做好民生改善工作。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报告了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他说,今年以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稳步恢复,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较好。1月至6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176.07亿元,同比下降10.8%,从4月起收入累计降幅逐月收窄,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410.88亿元,下降5.8%。下一步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持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