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近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共8章59条,从管理职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超限运输管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明确非公路标志牌的设置问题,不可解体物品运输的护送方式。规范路政执法行为,加强公路“治超”,强化公路保护。
这是甘肃省对《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再次进行修订。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近年来,随着甘肃省“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部门在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消合并了5项路政管理部门审批事项,出台了《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下放了审批权限等,这些成果应在条例中予以明确。二是保持与上位法相一致的需要。根据《公路法》等上位法规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与上位法规保持一致。三是适应交通运输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近年来,针对我省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公路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进一步对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用地和附属设施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补充细化。
(厅办公室 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