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批条例(草案) 景区擅自提高门票价格将受处

29.07.2014  10:51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批条例(草案)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任前查行贿犯罪档案

   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7月28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条例(草案)》提出,要防止干部“病提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进行,采取查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等方式,对被选拔人员进行廉政考评,建立考评责任制,对考评失察的要追究责任。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擅自提高门票价格将受处

   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规定: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严禁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擅自提高门票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禁采期禁采区进行河道采砂违者最高罚10万元

   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河道采砂规划中划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应当向社会公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期、禁采区进行河道采砂活动。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违者最高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