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玉: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来推进改革

14.03.2018  10:04

      3月12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甘肃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审议报告时认为,报告客观全面,重点突出,质量很高,完全赞同这个报告。


        朱玉代表说,报告通篇贯穿着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穿着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讲政治、讲法治和讲宗旨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也反映了近年来的法治建设成就,是一份合格的政治答卷。


        朱玉代表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近年来人大的作用得到了很好地发挥,特别是在立法和授权方面。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加快,与此相适应,行政机关和政府部门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通过人大立法、授权而得以开展,逐步走上法治轨道。比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切实举措,首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三个省试点,在取得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建议和人民意愿,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的框架下和法治的轨道上,制定《监察法》,依法依理全面推进监察委员会改革,进一步凸显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更好地促进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发挥。
        朱玉代表还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议全国人大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程,适时修改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尽快以立法形式明确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当如何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实现国家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执法部门在诉讼程序中相关工作的有序衔接。二是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授权,推动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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