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人大“三个六”标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10.08.2017  19:21

  人大档案是衡量人大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人大工作流程的重要凭证,是人大机关的日常性和基础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机要性、服务性、科学性。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县档案局业务人员指导,临洮县人大严格按照“六有”(有分管领导、有库房、有档案柜、有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有管理人员、有制度)、“六全”(全部档案管理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全部档案统一移交档案室、全部档案资料按规定分类整理、全部档案目录录入计算机、全部常用档案参考资料编至2016年底、全部档案按规定提供查阅利用)、“六化”(资源系统化、管理现代化、业务精细化、管理安全化、服务多元化、保障常态化)的标准要求,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强化档案重要性意识,确保人大档案的完整性和高质量,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配备专人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购置先进档案信息化设备、铁皮档案柜架,协调解决档案专用库房,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文件管理流程,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程序对现存有价值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信息化录入,加快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双套”进馆进展,全部档案参考资料编至2016年底,档案信息化工作已全部完成。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档案工作,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促进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可靠、高效的服务,继续发挥好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现实”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