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4.07.2015  04:08

    【本报讯】7月23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35元提高至40元。同时,调整优化服务项目,适当增加新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其中,使用于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经费增加5元,调动村医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承担的服务项目。

    《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稳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对血压、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患者增加随访次数。提高老年人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覆盖率;同时,扩展和增加服务内容。在老年人体检中增加腹部黑白B超检查(肝胆胰脾)。新增加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可疑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还要强化基础性服务项目。

    2015年通过调整任务分工,使用于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经费增加5元,调动村医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承担的服务项目。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任务,更好地发挥村医的一线预警、监控、统计、报告和卫生监督协管作用。

    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将继续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加快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拨付。要求各市州加强专项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作为省上分配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