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末我省常住人口达2599.55万人
【兰州日报讯】5月20日,省统计局发布去年我省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常住人口为2598.0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2557.53万人相比,增加了40.56万人,增长1.59%。去年底,全省常住人口达到2599.55万人。
常住人口增加40.56万人
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2598.09万人。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2599.55万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728.7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535.9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49人减少0.01人。
性别比例略趋平衡
在我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26.07万人,占51.04%;女性人口为1272.02万人,占48.96%。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2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下降0.17个百分点。
老龄人口比重上升
从年龄构成来看,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55.60万人,占17.54%;15-59岁的人口为1753.14万人,占67.47%;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89.35万人,占14.99%,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55.39万人,占9.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0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42.96万人,占90.1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5.13万人,占9.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9个百分点。
受教育程度整体提高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8.37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3.95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8.07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98.1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520人上升为956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687人上升为1362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213人下降为2840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504人下降为3072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5.60万人,占42.9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82.49万人,占57.0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8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