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部署201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17.09.2014  11:12
      《通知》指出,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2010年以来我省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共约36万人。调查范围覆盖全省所有86个县市区。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强调,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筹安排,创新手段,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决定,省政府成立以郝远副省长为组长,统计、发展改革、公安、卫生计生等14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5年甘肃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组织及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抓好调查工作的落实。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及时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各级调查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明确,此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通知》要求,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