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焦盛荣教授一行5人受邀参加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12.06.2017  18:23

 

2017年6月9—11日,我校教师在副校长焦盛荣带领下参加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此次学术会议在上海召开,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年会主题为“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与民法典分则编纂”。来自全国教学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和实务部门的250余名会员和代表参会,提交论文100余篇,着重研讨了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民法典分编立法争议问题、司法实务对民法理论的发展等学术问题。

在6月10日上午开幕的大会上,进行了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经投票表决,王利民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研究员当选为常务副会长,我校王丽丽教授、马建兵副教授当选为理事。在接下来进行的学术研讨会上,我校学术期刊部副主编王宏璎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王丽丽、高晓春、马建兵老师积极参与了各分会场的讨论,就年会主题与学界同仁作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马建兵副教授以“就法律行为制度在商事行为中的除外适用问题”为题作了主题发言,着重就法律行为与商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具体的立法模式中如何处理商行为的特殊性进行了阐述。

在此次年会的理事会换届选举中,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王丽丽教授、马建兵副教授当选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表明我校民法学学术交流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

6月11日,民法学研究会在与会专家学者的积极研讨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年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