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 到2020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06.02.2017  15:33
核心提示: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到2018年将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到2020年全部消除;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西部商报讯  (记者  李杨)  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到2018年将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到2020年全部消除;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强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

  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学前教育等教育事业。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

  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分布等情况,在农村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确保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洗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重点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借助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问题。

  加大经费投入  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

  市县两级政府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重点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

  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各县区要制订消除大班额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细化量化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18年将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将全省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

  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学校要建立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交流沟通制度,通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天一条短信、每周通一次电话、每月手写一封信,密切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情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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