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设立省长人才奖 主要用于绿色生态产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四项人才奖励 每年评选一次 个人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7.06.2018  07:51

  原标题:我省将设立省长人才奖 主要用于绿色生态产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四项人才奖励

  每年评选一次 个人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中国甘肃网6月2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梁峡林)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经济技术类人才工作助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设立省长人才奖,对取得重大效益的创新人才以及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突出的个人奖励100万元。

  《意见》提出,设立省长人才奖,主要用于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奖、优秀民营企业家奖、技能大师奖和脱贫攻坚人才贡献奖等4项人才奖励。

  设立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奖,对在绿色生态产业领域起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创新引领助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取得重大效益的创新人才(团队),授予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奖,给予创新人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创新团队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3人(团队)。

  设立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奖,对在我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及产业链延伸补链环节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企业生产总值、纳税总额、吸纳就业等指标综合排名全省前10位的民营企业家,授予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奖,每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0人左右。

  设立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技能大师奖,对长期工作在我省绿色生态产业领域生产和技能人才培养一线,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突破,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师带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技能比武中获得大奖的高技能人才,授予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技能大师奖,并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0人左右。

  设立甘肃省脱贫攻坚人才贡献奖,对创办现代绿色生态农业企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做出重要贡献,或到贫困地区投资创办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成效显著的各类人才,授予甘肃省脱贫攻坚人才贡献奖,每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3人。

  设立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在我省绿色生态产业领域,除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之外,从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中央驻甘和非公经济单位)中,选拔一批(首批选拔2000人左右)业绩贡献突出、社会效益好、创造较高经济价值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

  《意见》明确,建立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领军人才项目扶持机制。对甘肃省领军人才带团队、带项目服务绿色生态产业企业,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引进人才项目资金支持政策。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或在职创办企业,进入创新创业平台的人才,到省内企业服务的,6年内保留其事业身份不变。建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专家智库,建立甘肃省政府特聘科技专家制度。设立甘肃省政府特聘科技专家岗位,面向海内外选聘首席专家。除用人单位兑现待遇外,省政府为特聘科技专家每人每月发放津贴4000元。实行特殊人才评价,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顶尖人才,由省委省政府直接聘为甘肃省领军人才,享受相关待遇。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设立职称评价“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可破格晋升职称和职业资格等级,或实行职称直聘制度。对引进的绿色生态产业特需顶尖人才,每年在甘工作6个月以上的,可选择租住面积150平方米左右住房,用人单位可全额补贴房租。在我省全职工作8年以上有突出贡献的,由用人单位赠予所租住房或按市场价全额补贴购房款的,按财政供给渠道由地方政府给予用人单位50%的奖励性购房补贴。

  此外,还将依托“两站”大力培养使用博士后人才。力争三年内全省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规模达到100个左右,在站培养博士后600人以上。每年引导1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绿色生态产业企业或扶贫攻坚产业园等龙头企业就业,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由省财政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