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王福生院长带队赴宕昌、舟曲、秦安三县开展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专项督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重大扶贫工程建设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安排省社科院监督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的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的脱贫任务。院党委高度重视这次督查任务,接到任务立即组成两个督查组,院长王福生担任第一督查组组长,副院长王俊莲担任第二督查组组长,抽调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组成我院最强督察组,根据《甘肃省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20号)精神及主要任务精心设计督查方案。
10月10日至15日,王福生院长带领我院第一组督查组赴陇南市宕昌县、甘南州舟曲县、天水市秦安县,深入相关乡镇、村户、龙头企业、合作社,根据督查内容,每个县选择2个深度贫困乡镇,每个乡镇选择2个贫困村开展进村入户督查,每村入户5户。同时,每个县选择2家龙头企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实地调研。一是主要督查贫困县乡政府到户产业扶贫资金政策落实、贫困村主导产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农业保险承保到户、产销对接、农民培训和“五小”产业发展等情况。二是主要督查了各贫困村围绕2019年贫困村集体经济稳定在2万元以上的目标,在巩固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消除成果基础上,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进展情况。
督查采取先入户调研、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根据各县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情况汇报,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院工会主席、帮扶办主任王灵凤,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李振东参加了此次专项督查。
(侯锡猛撰稿/王灵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