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督查水上交通安全 确保夏季汛期船舶安全适航

10.06.2015  00:21

  中国兰州网6月9日消息 为认真吸取“6.1”长江客轮翻沉教训,9日起,江苏地方海事局对重点船舶加强安全检查,督查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情况,排查安全隐患、跟踪整改,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安全适航。

  根据近期江苏省公共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江苏省地方海事局由局领导分组带队,对全省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始进行全面督查。各督查小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台帐、走访企业单位等形式,检查督查包括客船、旅游船舶、渡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等重点船舶的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是否在有效期;船员任职情况;船舶的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船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对湖区、京杭运河、“水工”作业现场等重点水域、重点航段的防堵保畅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跟踪整改以往排查出的水上交通安全隐。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制定落实、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值班、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落实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该局要求,通过督查,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和“红线”意识,结合“严格执法推进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对非法载客、超载、配员不足等违章行为“零容忍”,确保船舶安全适航。同时,按照夏季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极端灾害性天气下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江苏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