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六部门将合力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下月起严查七类交通违法行为

27.11.2014  12:39

  记者11月26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兰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在这次活动中,首先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公安交警结合“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在城区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郊县公路、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其次,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联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传播力。再次,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动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以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开展“出行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维护安全”的意识;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将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集中展示文明交通先进典型,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氛围。发动群众组织、鼓励社会企业广泛参与。鼓励企业或单位利用优势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发送、交通安全影片拍摄、交通安全广告投入、事故受害者资助等公益活动;鼓励摩托车企业开展“带牌销售”、赠送安全头盔等活动;发动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