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的启事

23.05.2018  09:03

2018年9月15日,兰州交通大学将迎来60周年华诞。为了更好地挖掘、搜集宝贵的校史资料,丰富校史馆藏,全面、真实地反映学校的光辉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建设成就和发展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58年建校至今的历史沿革中各个时期形成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学校建校前身与建校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调拨的实物档案。

二、征集内容

(一)国家、省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发言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二)各个时期学校领导、知名学者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手稿、信函、创作作品,照片和使用过的典型实物等。

(三)师生员工和校友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所获得的文件和实物材料,如通知、请柬、代表证、会议文件、信函、聘书、证书、奖状、奖品、声像材料等。

(四)各个时期学校制发的文件、印章、校徽、校标等。

(五)各个时期学校制发的个人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票证等。

(六)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七)各个时期本校或其它单位出版的与本校或校友有关的刊物和印刷品。

(八)建校初期从京唐两院及铁路单位调拨来的仪器设备、教具、模型等;建校初期购买或制作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九)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十)其它能够典型反映学校历史文化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捐赠后资料及实物档案所有权归学校。学校档案馆负责捐赠资料及实物档案的交接登记、妥善保管、择时陈列。对捐赠具有重要价值档案资料的捐赠者,学校颁发捐赠荣誉证书,展出时亦注明捐赠者身份。

(二)接受代管。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本人(或亲属)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

(三)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提供学校复制后,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四、征集要求

(一)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字、图片、音像、实物为主。所征集的各类史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提供资料及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及实物档案产生的时间、地点、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事由、现从事职业、与学校的关系等信息。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单位、职称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对于任何征集的物品、文物、照片、资料等,无论大小,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兰州交通大学档案馆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档案馆

邮编:730070

联系人:王 羽(0931-495708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许惠玮(0931-493804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