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轨道交通及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报

06.06.2014  12:41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检查的工作要求,市安委会结合2014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安全兰州-2014”重点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于5月15日至18日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分别由市政府胥波副市长、严志坚副市长和市长助理、政协副主席王璇带队,组织市、区两级安监局、建设局,市政安质站,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行业专家,对轨道交通工程、北环路工程、天水路上跨下穿工程和白银路高架等重点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主要检查了兰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1至16工区、北环路东线1标和4标、北环路西线1标和2标、白银路高架工程和天水路上跨下穿工程,共计21个项目,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专家打分和现场反馈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安全责任落实等14项内容,共发现各类问题及隐患93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1 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7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5份,对5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限期进行复查验收。

  二、督查情况

  从3个督查组反馈总体情况看,兰州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北环路工程、白银路高架工程和天水路上跨下穿等重点工程进场施工以来,市轨道交通公司、市国投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针对项目实际,能够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办公和生活设施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文化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工作,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等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现场临边防护等防护措施和现场环境综合整治较为规范。

  但是,在具体进场施工过程中,通过督查发现,各项目部在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前期手续、制度资料健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亟需治理整改。

  (一)安全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存在三类人员教育培训档案不健全的情况,部分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项目没有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和报表不全。三是部分项目在施工作业前对工人的技术交底不到位,安全验收记录缺乏针对性。四是各项目部应急预案与《兰州市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衔接不紧密,三级应急响应和启动程序未按GB29639-2013编制导则编制,管道破坏等专项应急预案对燃气管线挖断、泄露应急处置措施有待完善。五是个别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存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齐的问题。

  (二)现场管理方面:一是临边、临设及围挡方面,在现阶段管线改迁施工过程中,大部分施工站点临时围挡存在安全性较差、不规范的现象。一些施工单位临时围挡设置不科学,局部围挡未封闭,存在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主要道路未硬化,未定期进行围挡维护以保持围挡清洁等问题。二是基坑开挖和支护方面,轨道交通涉及管线改迁单位多,交叉作业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不到位;部分管线改迁施工现场对坑洞、管沟有效封盖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潜在危险较大;个别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措施不到位,未对下穿天然气管线进行标示。一些施工标段在基坑、管沟开挖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不完善;部分标段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基坑边堆载过多,局部临边防护不到位。三是临时用电方面,部分项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落实不到位,配电箱设置不规范,存在一箱多用,接地保护不规范和缺少漏电保护装置等情况;部分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配备的电工数量过少;部分项目大型发电机临时发电存在管理不规范等现象;部分施工标段临时用电验收记录不完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不齐全。四是大型设备及施工机具方面,部分项目大型设备和施工机具台账不完整,检查、维修、运行和保养的记录不齐全,对租赁来的设备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的大型龙门吊安装还未到主管部门备案;个别施工标段现场吊装作业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五是北环线西线1标工程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专项方案执行和专家意见整改不到位。

  (三)监理方面:一是存在进场实际监理人员与合同及监理规划中的人员不符等违规现象。二是部分项目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差,对旁站记录要求不严,填写不细,存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简单、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就签字、监理日志无总监核实签字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存在问题整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上报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审核把关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1-4月,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但不容乐观。特别是今年3月以来,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在管线改迁、探挖施工等方面,已连续发生几起事故和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由市安委办和市建设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和重点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到此次督查,虽然我市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并限期整改,但与省安委办对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安全检查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此次省安委办督查为契机,按照省安委办安全检查“严、细、深、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坚持关口前移、重点下移,跟踪复查验收前期排查的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市政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和难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工程实施的前、中、后期的监督检查,将隐患当做事故来检查、来整改、来落实。

  二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市轨道公司和国投公司等建设单位和各项目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进场施工、管线改迁、交通疏导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完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县区政府、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交叉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级安委办、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对项目施工、管线改迁、交叉作业、交通疏导各环节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随查随治” 立即督促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和各项目部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等“五落实”,并限期整改复查验收,对复查不达标的,坚决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四是进一步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开挖及盾构施工即将陆续展开,其他市属重点工程也到了施工的关键环节。各级建设、安监部门将进一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盾构施工和隧道开挖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按工程实际科学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确保施工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深入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活动,加大“文明工地”创建。按照省建设厅《甘肃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市政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各岗位、各工种、各流程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隐患排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