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规范机动车临时号牌管理 使用虚假临牌罚款4000元

26.08.2014  13:09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临时号牌申领核发使用及日常管理,交警支队已于2014年7月25日启用新号段临时号牌。目前,旧有临时牌号段已到有效期间。交警部门提醒,对使用虚假临时号牌的,将处以罚款40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及省公安厅交管局规定,载客类汽车临时号牌为2张,前后挡风玻璃各贴1张;载货类汽车临时号牌为1张,在前挡风玻璃粘贴。2014年7月25日起,载客类汽车(大中型及小型载客汽车)全面启用甘A·A至Z号段临时牌照,原甘A号段临时牌照仅限于货运类汽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备注栏内需加盖核发单位印章,属交警支队及各大队车管所核发的,加盖车辆管理所业务专用章;属4S店核发,应加盖所属公司公章。在路检路查中,交警部门对发现涉嫌使用虚假临牌的,通过公安网进行查询核对,无信息或号牌号码、发证日期、车辆及所有人信息不相符的,视为伪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虚假临时号牌的,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记者 王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