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15处路段危险 交警提醒司机谨慎慢行

05.02.2015  08:32

  原标题:我省15处路段危险司机请慢行

  日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梳理出我省境内15处公路危险路段,提醒交通管理部门和驾驶员提高警惕,预防发生事故。这15处危险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多是由于连续下坡、弯道多、冬季路面结冰等原因所致。

  记者 文 洁

  15处路段易发生事故

  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的G75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0公里至17公里,连续17公里长下坡,重载货车制动容易失灵,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G30连霍高速武威市境内乌鞘岭隧道群1863公里至1917公里路段,由5个隧道组成,隧道路段连续长下坡、弯道,重载货车制动容易失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冬季受高海拔和高寒区域的影响,该路段降雪比较频繁,道路易结冰,行车危险系数加大。

  G22青兰高速兰州市榆中县柳沟河1857公里至1864公里路段,该路段为连续弯道、长下坡,急弯道路,视距不良,易发生多车相撞事故。

  G6京藏高速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1458公里至1475公里路段,为连续长下坡弯道路段,线直、坡长、弯急属事故多发路段。

  G30连霍高速公路金昌市、张掖市境内花庙路段2058公里至2104公里,绣花庙东西两侧上下坡路段,东侧下坡路段全长12公里,西侧下坡路段全长34公里。坡度大,海拔高,冬季降雪路面结冰后,大型重载车辆上坡困难,下坡时易出现车辆失控现象。

  S2临合高速甘南境内全路段,多为桥隧结合路段,且部分路段行经山体背阴面,冬季受高海拔寒冷气象条件影响,极易出现路面结冰现象,特别是隧道口和桥梁路面结冰现象较为严重。因该路段为新开通路段,尚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G30连霍高速天水市麦积区太阳山由东向西隧道1371公里至1361公里路段,该路段为隧道内路面湿滑,弯道下坡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

  G22青兰高速平凉市崆峒区境内崆峒山隧道至主线收费站1575公里至1581公里,由西向东行车方向从崆峒山隧道东端至崆峒山收费站为1公里缓下坡路段,冬季道路易积雪结冰,大型车辆从隧道驶出后未提前减速制动,导致车辆失控,追尾、坠车等事故频发。

  国道109线白银市靖远县1564公里至1581公里路段,陡坡连续弯道、视线不清、车速较快、警告标志牌缺少,易发生交通事故。

  国道215线酒泉市肃北县境内当金山路段214公里至231公里,该路段横穿当金山脉,为17公里长下坡路段,线型较直,超速、车辆失控等现象较多,易引发事故。

  国道212线陇南宕昌县麻子川梁269公里+500米至272公里路段,全长2.5公里,连续弯道,行车视距不良,冬季路面因积雪结冰,易发生侧滑、翻车事故。

  国道312线平凉市泾川县罗汉洞坡1699公里+200米至1705公里路段,连续长下坡路段,路侧险要。冬季每逢雨雪冰冻天气,过往货车下坡时违规洒水,造成路面结冰现象严重,易发生交通事故。

  国道213线合作市卡加曼乡依毛梁245公里+900米至261公里+200米路段,长下坡且有急弯,冬季易出现路面结冰现象,易发生交通事故。

  国道310线天水市秦州区境内卦台山隧道,隧道内光线昏暗,能见度较低,路面易出现结冰现象。

  国道213线临夏州永靖段45公里+700米,急弯陡坡路段,连续10公里长下坡,路侧防护薄弱,视线不良。

  交警部门汇总近期部分事故情况,发出春运交通安全提示,提醒驾驶人和市民注意安全出行。

  据了解,低温天气,桥面、隧道洞口、立交桥下等阴暗潮湿地方极易结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经过结冰路面,要缓慢减速,控制车辆行进方向。冬季冰雪路面易引发事故,驾车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如排在本车道最末尾,要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设置警告标志应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

  驾驶人在县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行驶时,要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弯坡路段请勿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同时,交警提醒市民春运出行时,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带“病”车辆、无牌无证车辆。

  相关链接

  春运期间交通违法将按上限处罚

  中国甘肃网2月5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文洁) 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公路客运安全,春运期间,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按上限处罚。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超员未达到20%的,一次记6分。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如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000元罚款。

  对驾驶机动车辆冲卡、不服从检查等拒绝、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