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再发布10条夏日安全提示

04.07.2014  04:30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晓刚)随着巴西世界杯进入八分之一阶段,广大球迷们在观看精彩赛事的同时,聚会饮酒活动也相对频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也随之多发。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资料,再次发出10条交通安全提示,提醒驾驶员朋友和广大市民注意夏季交通安全。

    一、当前部分地区进入多雨时节。交警提示,请您在驾车出行前,提前了解沿线天气和道路信息,合理选择出行线路。雨天行车请视情况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降低车速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侧翻。

    二、暑期旅游景点及自驾游热门路线流量增加。交警提示,景区道路弯多坡陡、临水临崖、路窄难行,请小心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尤其不要在弯道停车、超车。

    三、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大事故易发多发,2013年发生的16起重大交通事故中,7起发生在农村地区。交警提示,在农村道路行驶,要随时注意路况变化,车辆驶近弯、坡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四、暑运期间,道路运输繁忙。交警提示,客运企业及驾驶人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要严格遵守夜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

    五、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车辆制动距离延长,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效等安全事故。同时,货车长期超载运输,会使车辆部件处于超负荷状态,缩短车辆使用寿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超载行驶。

    六、据国家有关规定,三年内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死亡事故,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客运企业不得聘用,已聘用的要解除聘用。交警提示,请广大客运驾驶人遵纪守法,不超员、不超速,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为他人的安全负责。

    七、2013年涉及面包车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中,大多存在超员违法行为。超员会导致轮胎负荷加重,制动距离加长,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交警提示:请勿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八、安全带是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减低40%的伤害。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员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提醒乘客使用安全带。一路同行,一路平安!

    九、《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对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及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运输车辆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处罚力度加大。请相关企业和驾驶人严格遵守《办法》要求,规范自身经营及驾驶行为。

    十、夏季气温高、天气炎热,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增大。兰州交警提示,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要正确掌握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办理运输审批手续,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保持车况良好,要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闯禁行区,安全文明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