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三年来“醉驾入刑”事故下降四分之一

20.10.2014  05:13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19日从公安部获悉,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据统计,三年来公安机关平均每年出动警力2000余万人次,警车1200万辆次,年均检查车辆、实施唾液或者呼气检测近1亿人次,累计查处酒驾127.3万余起,醉驾22.2万余起,全国无一例醉驾案件被法院判决无罪。

    据介绍,公安机关对待醉驾案件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查处,不管什么人,只要触犯法律,坚决依法追究;发现违法办案、干扰执法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三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1400余人,以实际行动破除人情、金钱、关系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