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排污权交易月底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出台

20.04.2015  13:14

  4月19日,记者在我省首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准备了1年多的兰州市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交易制度正式启动。目前,环交中心的前期交易准备工作均已就绪,本月底,中心将迎来首批企业,至此,我省正式迈入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时代。

  记者在环交中心近800平方米的二楼交易大厅看到,交易室共有14间且各自独立,所有交易工作都可通过兰州市排污权注册登记系统和电子竞价系统在网上完成。据了解,环交中心的建立弥补了我省在这一领域要素市场的建设空白。

  据环交中心交易部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心已接到兰州市环保局首场交易的授权委托,本月下旬的竞买标的为二氧化硫(SO2)排放权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权,按照公告规定,已有符合要求的竞买企业前来办理报名手续。据介绍,环交中心对与前来交易的企业提供了一揽子绿色金融增值服务,自我市开展环境资源和交易工作伊始,已有多家金融机构与环交中心协商开展为排污权竞买企业提供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同时,还提供节能改造项目的短期流贷业务,有效协助竞买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文,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新、改、扩建排污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最终确定。价格自4月15日起,试行期两年。

  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新、改、扩建排污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分别为4.80元/公斤、4.80元/公斤、10元/公斤、10元/公斤。其中,兰州新区的排污企业可在成交价款总额的基础上减免30%,三县及红古区的排污企业可在成交价款总额的基础上减免20%,上述优惠后的最终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确定的基准价格。

  业内人士称,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改变原有环境治理监管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和金融创新推动节能环保工作,环交中心的建设,将有力推动了我市在环境治理领域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