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交易所ABS被叫停的24小时:双审批制博弈论题
中国兰州网6月18日消息 首单登陆交易所的信贷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可谓出师未捷身先死。一波三折背后,是人民银行[微博]与银监会、甚至证监会[微博],关于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试点是否应该突破“审批制”的论题。
这款由平安银行发起、国泰君安作为主承销商,被认为是首只亮相上交所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从6月15日在上交所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高调公布,再到人民银行叫停,不足一日。
6月17日晚,央行新闻发言人作出一份措辞含蓄的回应,其至少包含了两层意思:
第一,解释为何叫停。央行指出,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市是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而中债登承担银行间债市的登记托管结算职能,业务上接受央行监督管理。央行同时强调,“有关登记托管工作应按主管部门之前业已商定的模式进行”,言下之意,平安此款ABS叫停症结恰恰出在托管登记。
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央行一再强调的“事先报告”,平安或许未尽全责。17日央行表示,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货币政策实施与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与稳定,应事前报告,这与自主发行并不矛盾。
第二,央行公开表态支持平安银行在上交所发行ABS,借此缓和市场对于交易所ABS创新前景的担忧。同时,央行表态支持银行自主发行,顺应国务院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
当然,此番公开表态暂时没有消解市场担忧,此举在金融监管层内部引发的相关讨论,聚焦于监管审批权限在哪里。
银监会和证监会尽管均尚未公开表态,有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有监管机构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应由审批制向备案制改革。
“人民银行作为银行间市场的主管部门,其负责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的发行和审核工作。然而,平安银行这次试点ABS是在上交所发行的,应受交易所市场相关监管机构即证监会的监管,若不直接涉及人民银行相关指导,或许不需要人行双审批。”上述监管人士分析。
到底是产品设计存在缺陷,还是“双审批”制引发的监管讨论?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多方核心人士,试图还原首单交易所ABS被叫停幕后的24小时。
突然而至的叫停:重要电话
故事得从6月15日开始。当日上交所和中债登相继公告,宣告ABS产品首次登陆交易所市场——这款名为“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下称“平安1号”)总规模26.31亿元,平安银行为发起机构、华能贵诚信托为发行人和受托机构,国泰君安则是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