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交易所详解指数熔断机制业务

05.12.2015  03:47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4日发布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并通过问答方式详细解释了指数熔断机制业务规则。

    问:指数熔断对哪些品种的交易及相关业务有影响?

    答:触发熔断时,股票及股票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均暂停,新股发行、配股、投票等非交易业务可以正常申报。当沪深300指数涨跌达到或超过5%的,指数熔断15分钟;若当日涨跌达到或超过7%的,指数熔断至15:00,相关证券当日不进行大宗交易。

    问:指数熔断结束后以什么方式恢复交易?

    答:对上交所、深交所15时前结束的指数熔断,熔断结束后,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撮合成交,此后进入竞价交易阶段。对于中金所,指数熔断结束前3分钟进行集合竞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申报结束后,立即进行集合竞价指令撮合,然后转入连续竞价交易。

    问: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能否申报或撤销申报?

    答:上交所指数熔断于15时前结束的,熔断期间可以继续或撤销申报。指数熔断持续至15时结束的,熔断期间仅接受撤销申报。

    深交所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撤销申报。

    中金所方面,沪深300指数触发5%阈值的,熔断期间不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沪深300指数触发7%阈值,或者相关合约收市前15分钟内触发5%阈值的,相关合约暂停交易至当日收市,期间不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

    问:指数熔断在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有哪些特殊的安排?

    答:为保证股指期货正常交割,指数熔断在股指期货交割日下午13时开市后不再实施。同时,中金所将调整股指期货开收市时间,与现货市场保持同步。

    问:触发熔断时股指期货合约结算价如何计算?

    答: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合约某一时段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该时段发生熔断、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或者交易暂停的,扣除熔断、集合竞价指令申报和暂停交易时间后向前取满相应时段。

    此外,交易所特别提醒:开盘集合竞价触发熔断的,将从9时30分开始按照触发情形实施指数熔断;对于非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上午熔断时长不足的,下午开市后补足;熔断至15时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