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布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查”结果
今年8—10月,省教育厅在全省广泛开展了以学前教育、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特殊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导检查(以下简称“五项督查”)。11月23日,省教育厅公布了“五项督查”的结果。
学前教育 全省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9.78%
根据省教育厅通报的检查情况显示,截至8月30日,全省有幼儿园6295所,学前在园幼儿82.16万人(陇南市民办幼儿园人数未统计在内)。全省14个市(州)中,兰州市、金昌市、嘉峪关市、白银市、酒泉市、张掖市、平凉市、庆阳市、武威市、临夏州、天水市11个市(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75%。为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进程,2016年省上组织实施1393所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截止8月30日,全省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9.78%。
校园欺凌 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
“五项督查”的结果显示,我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完善了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各学校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校园欺凌处置预案,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冷静处理以及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对欺凌事件的处置,提供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欺凌事件处置反应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得当。
各学校责任督学将校园欺凌纳入挂牌督导范围,对挂牌督导学校的专项治理进行了全程监督和随访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县区督导室报告。
有偿补课 全省共发现违规有偿补课12起
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期间,全省共发现违规有偿补课12起。对发现的问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及时进行了查处,清退了违规资金,并对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理。兰州市对接到的教师补课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对查实的违规补课教师进行了告诫、纠正和问责,对1名教师组织有偿补课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并给予警告处分。白银市查处违规补课的教师2名。武威市对组织校内外师生补课的4所民办学校,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立即停止补课,清退补课所收费用,并在城区各民办学校负责人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平凉市查处中小学教师个人违规补课行为5起,责令相关人员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并退回违规所得。
教辅材料 不存在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针对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督查发现,各学校能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没有乱收费现象;此外,各市(州)不存在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推荐、统一代购未经评议的学科、年级教辅材料的现象。也不存在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各市(州)、县(市、区)均设立了中小学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等现象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投诉举报做到“每件必复,有始有终”,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专项经费 多数市州设立了特教专项补助经费
检查结果显示,截至8月30日,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41所,特教学校在校生人数3039人。各市州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在85% 以上。截止8月30日,金昌市、天水市、张掖市、武威市、临夏州和甘南州6个市州已落实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标准提高到基本工资的30%的政策,其他市(州)尚未完全落实。截止8月30日,除嘉峪关市、白银市、酒泉市、平凉市部分县区外,其他各市(州)均落实了各级残联残疾人保障金的8%用于特教教师培训的政策。截止8月30日,除白银市靖远县外,全省其他各县(市、区)均落实了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的标准。截止8月30日,除酒泉市、平凉市部分县(市、区)尚未设立特教专项补助经费外,其他各市(州)均设立了特教专项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