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采取“五项措施” 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11.12.2018  14:02

环保设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采取“五项措施”,推动相关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环境共建共享局面,将环境公开、政务公开之路引向纵深,进一步满足了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让污染治理设施在群众监督之下运行,切实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有效化解了环保项目“邻避效应”。

一是印发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

为扎实做好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住建厅印发了《甘肃省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实施方案》,以统筹推进全省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方案》就公众开放内容、步骤、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国家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进行了细化,制定了《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细化表》,用以指导和规范开放单位具体工作。

二是定期公布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强力引导推进

2018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住建厅,已先后两批向社会发布了环保设施开放的单位名单。目前,各开放单位均对照相关标准、指南和方案等指导文件,进一步细化、优化、实化了流程和环节,基本保障了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的稳步推进,全省4个地级市的14家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向公众开放,实现了2018年底全省四类环保设施开放的城市达到30%的目标。

三是举办环保设施公众开放专题培训,着力提升业务水平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举办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宣教司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负责人,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为主题进行了专题讲座和现场指导。来自全省各市(州)、县(区)环保局、中国环境报社甘肃通讯员、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和环保社会组织等74家单位的近百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省生态环境厅还对全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还将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负责人、讲解员对环保设施开放工作等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四是定期组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先后组织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环保局的生态环境宣传专职工作人员、中国环境报社在甘通讯员、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等74家单位以及中国环境报、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每日甘肃网、兰州日报、兰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代表,前往兰州市环境监测站、兰州中铁水务有限公司盐场污水处理厂和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厂,集中开展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使社会各界更多的力量都参与到了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当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制作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宣传品,加大宣传力度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制作了一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宣传品,包括MG动画(2个,时长6分钟)、手绘讲解图册(1册)、开放单位巡展宣传册(1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手册(1册)以及公众开放纪念册(1册)、纪念品(2件)等,投放至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现场。这些宣传产品包含了大量原创元素,紧贴甘肃实际、通俗易懂、活泼生动,得到开放单位和参与公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中国环境报、甘肃日报、甘肃省电视台、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兰州电视台等媒体也集中对甘肃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并宣传报道,引发大量阅读和转载,为切实做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住建厅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和宣传力度,健全完善全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制度,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定期主动邀请广大市民实地体验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垃圾等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凝聚共识、建立互信,全面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打通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相互沟通的渠道,展示环保企业形象,做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画好环保“同心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打造最广泛的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