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强化五项措施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23.09.2016  11:02

 

      本网讯 在2016年中秋、国庆到来之际,甘肃省司法厅党委认真贯彻省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在厅系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强化五项措施,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省司法厅党委印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从9月上旬开始,利用1个月时间,以制度制定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标尺和“111”督查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以自查自纠、反映举报、整改落实、督查问责为主要措施,全面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司法厅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督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要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法,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厅党委“十八条”规定落地生根。

      节前警示提醒,加强纪律教育。省司法厅党委着眼早打招呼早预防,通过领导碰头会议、印发通知文件以及甘肃司法网门户网站、“智慧司法”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系统单位“回头看”的部署安排,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提要求,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和省司法厅党委“十八条”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强化日常教育提醒、警示,提醒党员干部守住纪律规矩底线。截止9月20日,省司法厅已发出廉政短信10条,覆盖面达10万人次。

      作出签字背书,带头纠正“四风”。厅党委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汇报,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签字背书,向所在党组织作出带头执行中央八项定精神书面承诺,并作为问责追究和绩效目标考核内容的主要依据。系统各级党组织围绕“回头看”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逐项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

      强化监督举报,狠刹节日歪风。抓住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易发这个关键,坚持逢节必查,组成督查组深入机关各处室、单位和基层监所,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值班纪律等开展明察暗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在甘肃司法网“省纪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组”网站设立举报信箱,公开纪检组问题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反映举报发生在身边的“四风”问题,特别对节日期间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坚持通报曝光,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今年以来和中秋、国庆期间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厅党委“十八条”规定的问题,凡受到纪律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

      省司法厅党委要求,厅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处室)要围绕“回头看”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逐项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直属机关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党组要分别对厅局机关各处室和系统“回头看”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及时报送自查报告、承诺书签订情况与整改措施材料。(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