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清水县质监局落实“五项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取得实效

15.08.2016  22:14

 

今年以来,天水市清水县质监局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安全监管“五项制度”,认真落实每月至少1次的安全监管大巡查要求,确保了全县特种设备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清水县质监局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抓业务的同时同等抓好安全工作;各股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抓好特种设备的具体监管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今年以来,该局多次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对检查出的问题,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并部署下阶段工作,形成安全工作“步步紧逼、环环相扣”。

三是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认真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与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强化监管人员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危险程度分三级进行安全管理,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五是严格落实特种设备重大隐患督查督办制度。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逐一落实专人负责督查,按照隐患整改原则,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督办隐患整改的督办责任人,建立督办档案和督办工作记录,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隐患单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严格处罚。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特种设备82台,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7起,有效推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