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五要求落实严防冤假错案九项规定精神
为深入贯彻中政委和高检院严防冤假错案精神,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近日,华亭县检察院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组织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干警召开了学习讨论会,详细解读、深入领会了省院侦监处制定的《关于规范侦查监督部门案件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等九项规定精神,对努力防控办案风险,促进侦查监督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九项规定”的出台解决了当前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操作程序不明确,现有规定执行不到位,履行职能缺乏问责等突出问题,对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刑事错案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华亭县检察院组织侦监、公诉干警对“九项规定”认真进行了学习并展开激烈讨论,随后,分管检察长王军雄对侦监科干警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充分认识防止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和极端重要性,改变长期以来“重口供轻证据”的观念和习惯,严格依照程序、规则办事,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二要充分履行预防错案的客观义务。办案干警在审查批捕、起诉环节既要依法追加漏诉、漏犯,又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均依法审查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有无刑讯逼供现象,不仅将监督触角向案件报捕前延伸,而且还跟踪批捕和不批捕后的执行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刑事错案。三要对重特大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命案、死刑案件、超期羁押和超期未结案件、长期上访案件、网上炒作案件等六类案件的监督力度,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坚守最严格的证据标准,坚决防止纠正变相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现象发生,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纠防错误羁押,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四要自觉接受纪检、案管部门的监督制约,杜绝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行为,加强个案跟踪、案件评查、质量分析、总结研究,防止相互牵就、一团和气,造成案件质量下降。建立健全检察业务考评体系,加大错案问责力度,强化干警的办案责任意识。五要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能力、法律政策适用能力、监督纠正违法能力,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捕,减少不必要羁押,进一步规范刑事立案监督和书面纠正违法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力求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作出司法判断。
通过学习,干警们深化了对“九项规定”的思想认识,明确了以后执法办案的依据、标准以及操作程序,为日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公正、严格、廉洁执法,防止司法腐败夯实了基础。同时,公诉、侦监科干警纷纷表示,一定要以“九项规定”为执法办案的纲领性文件,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