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细化五措施深化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12.06.2015  14:22

连日来,庆阳市在整治西峰城区大气污染方面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针对指标控制任务仍然艰巨、整治措施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追责问效不及时、宣传舆论氛围不够浓厚、数据分析不透彻、指导不力的问题,再细化五方面措施,坚决打好西峰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这场战役。

一、扬尘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区政府添置足够的清扫抑尘机械,督促城管、环卫部门加强城区主干道的清扫保洁和24小时洒水抑尘。东、西、南、北4条大街和世纪大道、弘化西路、庆州西路、安化西路、西环路南段等重点路段,每天至少实施两次机械化清扫,根据天气情况每天不间断进行洒水抑尘,做到重点区域路面不见尘。二是市、区两级建设部门按照各自管辖范围,严格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对城区重点工程实行执法队员、环保员、网格员、施工管理员“四员现场管理”,确保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在城区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或空气质量指数持续上升时,责令小什字、市环保局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点周围一公里范围内所有工地停止施工;空气质量指数上升至污染临界值时,一律禁止城区所有工地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三是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在巴家咀路口、安定西路、西大街、解放西路、古象西路与西环路的5个交汇路口设置联合检查站,确定专人24小时值守,加强对入城工程车辆的管控,严格落实车辆“四不入城”措施,即:带泥未清洗的不得入城、运输物料未覆盖的不得入城、拉运劣质煤的不得入城、尾气排放超标的不得入城。四是督促加快西环路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减轻施工项目对城区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五是区政府安排对城区道路和入城道路全面进行检查,对城区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对重点入城土质路面进行硬化和绿化。

二、燃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区政府按照市区集中供热计划,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确保年内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50%以上。二是区政府负责,尽快制定城区小锅炉淘汰方案。对环保、质检等手续不全的燃煤锅炉,6月底前依法强制拆除;对2005年以前在集中供热区域以内建设,且达到使用年限的未批先建10蒸吨/小时以下所有燃煤锅炉,8月底前依法全部拆除;对已建成的所有集中供热站和20蒸吨燃煤锅炉,10月底前进行脱硫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三是突出抓好小什字片区燃煤锅炉改造,近期对直接影响空气监测点位的6家燃煤锅炉,予以强制拆除。10月底前选择合适位置建成集中式燃气供热站,解决住户冬季供暖问题。四是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安排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尽快制定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整治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由市区两级交警、环保部门共同负责,借鉴兰州市先进经验,采取电子眼抓拍和人工上路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快黄标车和高污染车辆淘汰步伐,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二是市区两级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加强环保标志管理,先环检、再安检,对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从严限制柴油车、摩托车、助力车的发展,对经整改后排气仍严重超标的机动车和超过服务年限的机动车辆强制报废,切实减少高污染车辆的颗粒物排放。下决心整治城区施工工地无牌无证车辆拉运的问题,一经查实,一律查扣,从严处罚。三是市区两级环保、质监等部门加强车用油品治理,扎实开展车用燃油品质专项执法检查。7月底前对城区内所有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油品不达标、不积极配合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从严高限处罚,违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四是市区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小什字片区、市环保局片区周边街道上下班高峰期交通疏导与管理,确保车流畅通,并禁止工程车辆、机动三轮车、冒黑烟车辆等高污染车辆通行。

四、餐饮业污染防治方面。区政府督促工商、环保、城管等部门扎实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对所有餐饮酒店、饭馆、食堂全面进行排摸检查,中心城区的所有餐饮场所责令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专用烟道,防止油烟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特别是对小什字片区餐饮行业,从严禁止直接燃用煤炭,督促全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继续加大对小什子周边、和谐广场及东、西、南、北大街等重点区域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对在未批准区域经营露天烧烤的,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加大对城区和周边户外焚烧杂物现象的监督检查,禁止重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减轻对城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五、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区政府督促工信、环保部门组织力量,对城区周围涉及的石化、有机化工、水泥行业、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企业,实行“四限一察”制度,即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和随时监察,督促其转变生产方式,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把庆化公司16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项目作为重点,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2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对限期治理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对停产治理仍无法达标排放、整治无望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业关闭。(庆阳市环保局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