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落实一个责任、强化五个监管”有效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31.12.2014  13:37

2014年,庆阳市环保局紧紧围绕省市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落实一个责任、强化五个监管,有效维护了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落实一个责任 制定实施了《关于学习宣传新〈环保法〉实施方案》,组织了一系列新《环保法》宣讲下县(区)进企业活动,配合市人大对《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进行了调研,对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经过调研提出了具体建议。加大了省、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提请市政府建立了市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考核办法。

强化五个监管: 一是强化执法和应急管理。 举办了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封闭学习培训班,分层次组织对省市县监管的重点企业、行业、区域、突出环保问题和信访问题,集中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石油化工行业和资源开发企业的环境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加强了对石油管道、危废转移处置、放射源等风险源的监管。截至目前,全市两级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99人(次),检查企业930家、油田开发井场563个,处理违法企业42家,停产整治3家,取缔关闭36家,向公安、住建、卫生、城管等部门移交10件。环保、水务、住建、卫生等部门集中排查城市饮用水源地12处、乡镇饮用水源地79处,发现问题33个,完成整改26个。建立了环境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了重点环境风险源评估、应急物资储备检查和应急演练,完成了采油二厂等5户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省级备案。 二是强化石油煤炭资源开发环境监管。 地企联合对环保法律法规和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宣贯和安排,全面落实油煤气资源开发环保措施,对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原来布设的油水井、管线、站场,由所在县(区)政府依法责令关闭退出,目前已依法关闭油水井7口。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制定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油石化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庆阳石化公司等11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了内部管理和转移处置,移送了违法偷排案件。全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四是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印发了《庆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资源开发、电力、医疗、广电、通信等行业辐射环境监管。完成了全市13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延期换证,持证率达到100%;15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全部纳入辐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完好;核技术利用、输变电与广电通信类设施检查率、整改完成率达到100%;电磁辐射设备(设施)备案率达到100%;检查涉源单位26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辐射类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五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 印发了《关于开展饮用水源环境安全检查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完成了79个重点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设置、水质监测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按要求开展了土壤环境保护前期工作。印发了《2014年度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管理执法检查,确保了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