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院采取“五个一”措施保障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

19.12.2016  18:01

      为贯彻落实好省院《关于尽快完成全省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白银市两级检察院按照“稳中求进、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采取 “五个一”(一把手工程、一个组织机构、一次督查调研、一个管理办法、一次全员培训)等措施全力保障全市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把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省院通知下发后,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县区院检察长把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必须做好“人员、机构、经费、办公场所”四落实。
      二是成立 “一个组织机构”。白银市县两级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副组长、政工、预防、办公室等为成员的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推进组建工作。
      三是市县两级院开展“一次全面督查调研”。市院检察长带头,相关副检察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分别赴全市三现两区督查调研组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求县区院对本辖区挂牌、人员、经费、办公、运行等情况展开实地督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供党组决策参考。
      四是制定印发“一个管理办法”。2016年12月16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第七届第三次检察长办公议通过了《白银市县(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乡镇检察室组织领导、机制设置、职责及管理考核等工作,对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乡镇检察室与县(区)院主要业务部门工作对接进行规范。
      五是举办“一次全员培训”。为了提升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业务素能,白银市院举办首期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市3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116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院侦监、预防、执检、民行、控申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围绕检察职能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授课,拓展了工作思路,指引的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