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促进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
《实施方案》提出了创新发展、支撑引领,市场运作、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安全有序,包容平等、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实施目标,即:到2018年基本实现公众通过移动互联终端及时获取交通动态信息,掌上完成导航、票务和支付等客运全程“一站式”服务,提升用户出行体验;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内“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重点营运车辆(船舶)“一网联控”;线上线下企业加快融合,在全国骨干物流通道率先实现“一单到底”;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系统运行更加安全高效。立足“十三五”、着眼更长时期的发展需求,逐步形成旅客出行与公务商务、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相互渗透的“交通移动空间”;实现各类交通信息充分开放共享,精准对接供需、高效配置资源;逐步构建“三系统、两支撑”的智能交通体系,实现先进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和规模化应用,促进交通运输服务效率、资源配置效率以及交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智能运输服务系统、构建智能运行管理系统、健全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加强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支撑、全面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营造宽松有序发展环境、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等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打造“畅行中国”信息服务、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系统拓展应用、推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进旅客联程联运和货物多式联运、推动运输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发展、完善交通管理控制系统、大力推动智能交通产业化等。
两部委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实施重点示范项目,抓好任务落实。要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和杠杆撬动作用,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能交通建设和运营,构建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完善法律法规,鼓励规范新业态、新模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