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与投资人受贿80万编导举报贩毒大戏 法庭"互咬"

16.10.2014  14:32

  昨日二审开庭,该狱警与其“拍档”庭上“互咬”

  毒贩一审获死刑,想通过假立功在二审获得轻判。原深圳市第一看守所一中队副中队长孙治与广东省际唐律师事务所投资人周子涵受贿80万元一起为其策划、制造了举报贩毒大戏,但最终毒贩二审未获减刑维持原判。15日,此受贿案在南山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孙治和周子涵这两个曾经合作无间的“拍档”在法庭上“互咬”,对贿赂分配、立功等说法截然不同。

   收受80万元

   编导减刑大戏

  昨日,孙治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周子涵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行贿罪,两人一同站在被告席上。

  据检方指控,2011年3月,因为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胡济舒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二审期间,被羁押在第一看守所的胡济舒联系上了孙治,要求孙治为他办理减刑事宜,两人谈好80万元成交。

  其后,胡济舒让孙治与其哥哥胡应忠联系。2011年4月间,周子涵驾车带着孙治见胡应忠及其家属。胡应忠按照约定将事先准备好的80万元交给孙治。孙治将其中40万元分给周子涵,另外40万元据为己有。

  2011年3月到5月期间,孙治先后向胡济舒提供了三条假立功线索,胡济舒则据此写出三份检举信通过管教转交至孙治。孙治将其中两条线索分别转交至宝安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和西乡派出所办理。

  2011年4月,凤凰派出所在周子涵的安排下,根据其中一封举报信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李闯抓获,办案人员从李闯(已判刑)身上查获毒品500余克。2011年6月,西乡派出所在周子涵的安排下,根据另外一封举报信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陈伟助(已判刑)抓获,办案人员从陈伟助身上查获毒品500余克。其后,上述两派出所就上述案件分别出具相关说明材料作为胡济舒检举立功的证据材料交给孙治,孙治又移交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帮助胡济舒减刑。

  2012年9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胡应忠接到胡济舒终审裁定后要求孙治退还其支付的80万元,孙治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