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枪击案被告邵宗其被判死刑

12.08.2014  03:55

    据新华社电造成6死3伤的云南腾冲枪击案11日一审开庭,法院当庭判决邵宗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云南省保山市政府新闻办通报,8月11日,保山市中级法院在腾冲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邵宗其故意杀人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一案,同时合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经审理确认:被告人邵宗其系腾冲县猴桥镇箐口村小灰山组村民,其于2012年9月获知妻子刘本红与同村村民邵宗华、邵宗平曾发生过不正当男女关系,要求与对方协商解决,因未果而产生报复念头,并于2013年开始着手准备。2013年8月,被告人邵宗其购得一支7.62毫米自动步枪和70发子弹运回家中藏匿,随后到自家干浪塘山林试射枪支。

    2014年1月30日17时许(农历除夕),被告人邵宗其驾驶吉普车携带装好子弹的7.62毫米自动步枪到达邵宗华家,首先向站在院子里的邵宗华的儿子开了一枪,随即又向邵宗华的父亲邵维志、母亲陈玉仙和女儿进行扫射,然后进到厨房向邵宗华及其妻子刘金春连开数枪,造成邵维志当场死亡,刘金春在送往医院过程中死亡,邵宗华受重伤,邵宗华的儿子和陈玉仙受轻伤,邵宗华的女儿侥幸逃脱。

    随后,被告人邵宗其将枪支重新填装子弹,驾车行至被害人邵宗平家门口,首先向在大门口的邵宗平长子射击,随即走到厨房向邵宗平和妻子李升艳射击,然后到卫生间朝正在上厕所的邵宗平次子射击后驾车逃离现场,致邵宗平一家四口当场死亡。

    作案后,被告人邵宗其立即驾驶吉普车逃往同镇的永兴村脱壳仙山藏匿了车辆、枪支、子弹。2014年2月3日,逃至箐口村板桥社一户居民家中时被抓获。